题目内容:
李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李父委托张律师为李某辩护,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在第一次会见李某时,李某请求张律师去找其公司财务科科长孙某补开一张表明李某所拿款项仅为借用的借条。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是:
A.答应李某的请求,应书面声明自己仅代为传话,开不开借条是孙某的事,自己不承担法律责任 A.答应李某的请求,应书面声明自己仅代为传话,开不开借条是孙某的事,自己不承担法律责任
B.拒绝李某的请求,如李某仍坚持己见,则拒绝继续为其担任辩护人
B.拒绝李某的请求,如李某仍坚持己见,则拒绝继续为其担任辩护人
C.表面答应,但事实上并不照办
C.表面答应,但事实上并不照办
D.表面答应,事后向检察机关报告
D.表面答应,事后向检察机关报告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