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21年3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工商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8%;2021年5月又向自己的供应商借款200万,期限半年,支付利息10万元,上述借款均用于经营周转,该企业无其他借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利息费用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8%=8(万元)
B.10(万元)
C.100×8%×50%+200×8%×50%=12(万元)
D.100×8%×50%+10=14(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