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在镇文化站“丽影影院”观看演出时,调戏女演员,并要求某女演员跳脱衣舞,该文化站副站长安某见状予以制止。甲随后对安某辱骂挑衅,为此双方发生争吵。甲双手抓住安某,用膝盖顶击安的身体下部。乙、丙、丁见状也冲上前去,共同围住安某殴打,而后,四人一同离开现场。1个小时后,四人再次来到该影院,围观群众提出让他们送安去医院检查时,四人予以拒绝。次日下午,安某在医院死亡。甲得知安某死亡的消息后,逃跑途中给公安局的亲友打电话,亲友劝其不要跑,回来自首,甲当即表示回来再说。后公安机关将四人抓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B.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C.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