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计算题: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库存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销售收入(或计税价格)均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该企业1996年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应缴消费税产品,该产品成本为500万元,计税价格为700万元。(2)以生产的应缴消费税产品向B企业换取原材料。换出的产品成本为160万元,销售价款总额为300万元。产品已发出,换来的原材料已收到并验收入库。双方均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换来的原材料的购买价款总额、增值税额与换出的应缴消费税产品的销售价款总额、增值税额相同。(3)收回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该委托加工的原材料系上月发出,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95万元。本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受托加工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5万元、加工费用50万元。收回委托加工的原材料用于本企业生产应缴消费税产品。要求: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