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题:某商标代理机构以转让营利为目的,在1998年一次性申请注册了40多个商标,获准注册后。于2001年自行转让了两个商标给某企业,获利21元,其余的商标到2003年一直未使用。另外,该商标代理机构为自己设计并使用的商标为“恒安”,但未申请注册。该案中的“恒安”商标属于( )。
A.文字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驰名商标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