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污水处理厂由市财政和市环境建设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出资比例各为50%,由市环境建设公司主持项目建设。市环境建设公司虽然没有专门的招标机构,但是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所以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于201 3年3月2日在各新闻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 1 3年2月26日(星期二)8:00开始,至3月1日18: 00为止,共计4个工作日,并强调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1 3年3月20日9:00。 3月19日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8:30评标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市环境建设公司下属的环发公司投标人员电话,称因发生交通事故,道路拥堵严重,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要求推迟开标时间,经请示,董事长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同意推迟至11: 00开标,经评标,环发公司因其报价与标底最接近、得分最高而中标。中标结果公布后,其他投标人不服,认为招标不公平,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招标无效。
【问题】
1.请指出此次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如果您是招标师,应怎样组织这次招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