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