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