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的时间及内容安排如下:
(1)2009年3月9日(星期一)发布招标公告,并规定3月10日一15日发售招标文件;
(2)2009年3月16日下午4: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3)2009年3月17日上午9:00组织现场考察;
(4)2009年3月17日下午4:00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修改了几个关键技术参数;
(5)2009年3月28日下午3: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6)2009年3月29日下午4:0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009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组织投标预备会议,说明投标注意事项;
(8)2009年3月30日上午11:00,招标人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共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
(9)2009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从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组建5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
(10)2009年3月30日下午1:30开标;
(11)2009年3月30日下午1:30-2009年3月31日下午5:30,评标委员会评标;
(12)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3日,定标;
(13)2009年4月4日9:00,发出中标通知书;
(14)2009年4月5日-2009年4月6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订一份调减中标价格的补充协议。
(15)2009年4月11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指出该安排的时间、程序及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正确施工招标程序应怎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