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某晚,国内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某和罗某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此后,学校以本校依据国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而制定的《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两人当学期的期末考试也被取消。刘、罗二人不服,向当地法院起诉,将母校告上法庭。后法院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二人的起、斥。该案引起社会多方面的反响,支持学校者有之,反对学校者有之。其实,学校以此种理由处罚学生由来已久。2009年某日,某大学的一对学生在校园河边亲吻,被系主任发现,此后,两人被正式通知因其违反校规将被给予记过处分。这是第一对因“亲吻”而遭受处分的高校学生,后该对恋人因此最终分手。此后,该校某系又颁布了《×××系系规》,严禁“男女同学在公共场合(校园内)搂搂抱抱,过于亲密”。学生戏称为“禁吻令”。校方表示,如执行良好,将在全校推广。据悉国内其他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类似管理规定或准备出台类似规定,其中有的还规定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禁吻令”纷争昭示了该种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同时也引起人们对校园法治诸多问题的关注、思考与争议。请根据法学基本原理对这一案件进行评论。
答题要求:
1.运用所掌握的行政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