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反就业歧视不能过高寄望于惩罚性赔偿。毕竟,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维权过程漫长.举证困难重重,劳动者往往等不起也耗不起,如果企业的歧视作为极其隐蔽的话.受歧视劳动者要想告赢企业,绝非易事。而如果劳动部门对于就业歧视能有查处的高效率,这其实比惩罚性赔偿来得更有效、更便捷。所以,反就业歧视,首先要反就业歧视背后的行政不作为,建立起明确的问责机制,若有政府部门对就业歧视不闻不问,或帮助公民维权不力,当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官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当公权依法行政,反就业歧视不再是公民的孤军奋战.平等就业也就不再遥远。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反就业歧视需政府的行政作为
B.劳动者遭遇就业歧视时的弱势地位
C.惩罚性赔偿在制止就业歧视上的局限性
D.应建立起对政府不作为行为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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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