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拟投标某市政工程,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该公司在购买标书后,对报价部分采用了如下计算方法:工程量直接使用清单数量,价格使用造价管理处的信息价格。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中只列了项目,没有给出具体工程量,因没有依据,所以这部分内容未予报价。全部组价完成后,该公司未做任何调整,即按规定时间送招标单位。 快到投标截止日期时,该公司发现本公司的标价极可能高于一个与自己竞争实力相当的对手。问题
1.承包商直接使用清单工程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价格使用造价管理处的信息价格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还需参考哪些内容?
3.承包商对措施项目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该怎样处理?
4.评价全部组价后,投标方未做任何调整的做法。
5.针对快到投标截止发生的情况承包商应采取什么策略?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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