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3年1月4日,甲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某商标。2013年1月11日和1月28日,乙公司和丙公司也分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相同商标。商标局根据其制定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在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提出的注册申请,视为同一天”,向甲公司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要求3家公司自行协商,保留一方申请并提交协议,逾期未提交或协议无效者,商标局将另安排时间以抽签方式定夺。
甲公司对《通知书》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请求对《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商标局制作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4条关于过渡期的规定不合法,商标局据此作出的《通知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商标法》授权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下列有关商标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商标局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B.商标局属于行政机构
C.商标局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商标局属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E.商标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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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