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描绘新的蓝图,这是中国法治历程中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必将推动中国法治跨越到更高的水平和层次。 材料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材料二:《决定》中提出了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其中,“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引起广泛关注,有学者指出,该举措的意义在于:扩大地方立法自主权;设区市立法的一般性经验、一般性规律,对全国人大《立法法》起促进作用等等。
材料三: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拥护,必须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问题:(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2)“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意义体现了哪些哲学道理?
(3)高三某班同学就“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展开激烈争论,如果你是该班政治老师,请谈谈你对该问题的看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