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大酒店为有限责任公司,下设非独立核算的客房部、餐饮部、会议部、娱乐部、洗浴中心,旅行社、客运部、商品部等经营单位,2015年11月有关资料如下: (1)客房部取得住宿收入180万元,另外向顾客收取电话费1.4万元、客房物品消费收入2万元。
(2)餐饮部取得餐饮收入40万元,开具饮食业发票,餐饮消费过程中的烟、酒、饮料费50万元开具商品部的普通销售发票。
(3)会议部提供会议服务取得收入45万元,开具服务业统一发票,接待会议过程中消费矿泉水、鲜花等5万元开具商品部的普通销售发票;另外取得会议室定金3万元。
(4)娱乐部歌舞厅取得收入75万元,其中:20万开具娱乐业发票、15万开具餐饮业发票、40万元开具旅店业发票。
(5)洗浴中心取得收入63万元,其中:40万元开具饮食业发票、20万元开具旅店业发票、3万元未开具发票。
(6)旅行社向顾客收取旅游费65万元,其中:支付给客运部30万元,支付外地旅行社接团费12万元,替旅客支付外地食宿、门票费9万元;另外取得旅客订金2.6万元。
(7)向某客车厂购进一辆大客车,支付含增值税价款72.05万元,另外支付车辆装饰费4.2万元、工具款1万元,月底办理上牌登记。
(8)商务中心取得打字、复印收入3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该大酒店应按“服务业——旅店业”缴纳营业税为( )万元。 A.8.83
B.9.07
C.9.1
D.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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