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20公顷(包括基本农田3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该批准行为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B.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C.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D.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则,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