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 100 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 50 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 10 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 40 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 1 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 70 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A.20 万元 B.40 万元
C.45万元
D.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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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