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019年发生如下事项:(1)5月,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308万元。
(2)6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400件A化妆品,同时赠送200件B化妆品。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1万元。
(3)7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转让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问题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问题2】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问题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