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5万元,付款人为甲银行的承兑汇票。乙向B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A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公司为向C公司支付工程款,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C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5万元变更为25万元,从票面看不出更改痕迹。D公司为向丙支付租金,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之后该汇票被丁盗走,并赠与给不知情的戊。丙遗失票据后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向甲银行发出了止付通知。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是否为票据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2)若丙不能实现票据权利可向谁行使追索权,数额分别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戊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4)若甲银行收到止付通知后仍向戊支付了票据款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