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材料回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初企业拥有房产750万元,同年8月职工食堂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确定房屋入账价值为50万元。2011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当年销售卷烟,取得销售金额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3.4万元;
(2)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取得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8.5万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221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7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不含房产税);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企业形象广告8万元);
(6)当年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81.46万元,缴纳消费税202.42万元,.附加28.39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当市养老院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境外A国的投资收益27万元,该境外所得在境外按照10%的税率已经缴纳了税款;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
(9)2011年发现2010年有资产损失18万元符合当时税法规定扣除但是企业当年未扣除,2010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25%)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万元。 A.132.10
B.241.20
C.232.40
D.230.81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