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要求:根据资料,回答问题: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份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 购入服装两批,货款均已支付,第一批货物货款为23.4万元(含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价款36万元,增值税税额6.12万元;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以分别支付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第二批货物支付运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普通发票,第二批货物支付运费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
(2)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合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7.44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1.755万元(含税)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月初增值税抵税额为0。)
该商场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 A.0.28万元
B.0.2982万元
C.0.0182万元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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