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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甲开发公司2009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向云南乙冶金公司购买铁矿石,并签订《铁矿石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北京甲开发公司向云南乙冶金公司购买铁矿石2000吨,每吨150元,货款30万元;履行时间为2010年9—12月;每月10日前按月均衡发货;货款在收到货物后,于当月月末支付。北京甲开发公司向云南乙冶金公司支付合同定金5万元。合同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经济仲裁委员会解决。2010年9月5日,云南乙冶金公司发货500吨,北京甲开发公司接收货物,并于9月末给付
分类: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