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二)某国有企业2011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为18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12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480 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2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40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问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业务招待费可按规定扣除
B. 广告费是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
C. 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
D. 国债利息收入不得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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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