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2018年至2023年发生的与房地产有关的业务如下:(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外部购入一栋建筑物,购买价款为1450万元,相关税费为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租期2年,年租金为12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2020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出现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为1200万元。
(4)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预计改扩建完成后继续将其对外出租。共计发生支出504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304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于2021年12月31日改扩建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租赁期开始日为2022年1月1日,年租金为150万元,租期为2年:该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47年,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均不变。
(5)2023年1月1日.甲公司所在地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于当日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变更当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
2023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其他资料: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
(2)编制2020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21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23年1月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23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