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乙和丙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2020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1年3月31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并不知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B.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C.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D.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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