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大型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20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且无法确定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的同等条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B.其他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B.其他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B.其他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C.如乙通知甲、丙、丁,可要求在10日内决定是否优先购买
C.如乙通知甲、丙、丁,可要求在10日内决定是否优先购买
C.如乙通知甲、丙、丁,可要求在10日内决定是否优先购买
D.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D.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D.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