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环亚公司(非金融类企业)于200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年4月环亚公司聘请8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环亚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6%、5.40%和6.15%.
(2)环亚公司于2007年6月将5 000万元委托C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09年12月l0日,C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环亚公司,环亚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315。 (3)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环亚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环亚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法定障碍?并通明理由。
(3)环亚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