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5年5月28日,润丰(集团)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称润丰上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鲁宏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公告,声明已持有鲁宏公司普通股5%以上上市股份。实际上截止到9月29日,润丰上海公司与其关联企业A公司、C公司已分别持有鲁宏公司股份4.47%、4.15%、1.49%,总计10.47%。公告当日,润丰上海公司继续下单扫盘。其关联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股票112.38万股卖给宝安上海公司,26.16万股卖给其他股民。收市时,三公司持有鲁宏公司股份已达16.68%。据此,润丰上海公司要求鲁宏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10月4日,润丰上海公司再次公告,称其已持有股份达15.68%。10月6日,又买入2.87%股份。至此,润丰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持有鲁宏公司股份19.8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什么是上市公司收购?本案中润丰上海公司收购鲁宏公司股份采用了哪一种方式?
(2)本案中,润丰上海公司有哪些违规行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