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某和丈夫林某非法代孕生下小诗。不久林某因病去世,小诗的祖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理由是林某为孩子生父,而李某与孩子无血缘关系。法院审理认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在确定子女监护权归属时,应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等方面最大化地保护子女利益,因此将监护权判归李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儿童权利公约》是国际惯例,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B.小诗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C.“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在司法中体现该原则”是在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
D.非法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的法律问题,体现了法的本质最终反映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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