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10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0年5月10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8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10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10年5月15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10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期有何不妥?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