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曾存在( )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应详细披露有关股份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曾存在( )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应详细披露有关股份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分类:证券发行与承销(旧版) 题型:多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