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星星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某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1760元,通过某运输公司配送所销售的空调,取得了该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的运费金额为3000元。
(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147元。
(3)购进电冰箱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手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当月该商场销售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58200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星星商场购进电冰箱和手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
A.(800×50+600×100)÷(1+13%)×13%=11504.42元
B.800×50÷(1+13%)×13%+600×100×13%=12401.77元
C.(800×50+600×100)×13%=13000元
D.800×50×13%+600×100÷(1+13%)×13%=1210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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