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6年,韩国、中国台湾的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上述六家企业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其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的价款,处以没收和处罚总金额达3.53亿元的处罚。随后,这六家企业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自绝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目前这六家企业已将多收的1.72亿元全部退还,同时宣布将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对国家发改委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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