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南湖市振华灯具厂向商标局申请“南湖”商标注册,使用的产品是灯具。同年6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南湖”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南湖”商标申请。6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在其灯泡产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南湖”。问:(1)如灯具厂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向谁申请复议?为什么?
(2)假如复议结果是维持商标局的决定,灯具厂能否就此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3)假如“南湖”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某邻县灯泡厂仍使用“南湖”商标,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