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8年4月30日对外报出。2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8年2月15日完成。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编制的利润表中的税前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20x8年1月l0日发现20×7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20×7年2月1日,甲公司为融入资金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入甲公司100件商品,每件销售价格为30万元。甲公司已开出增值税发票,并于当日收到货款。商品已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8年11月30日按每件35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商品。甲公司将此项交易额3000万元确认为20×7年度的收入,并结转成本。假定按税法规定,该项业务应确认收入,不考虑盈余公积的调整。假定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均已计算。要求:编制有关调整事项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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