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华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5月1日,华夏公司与齐鲁公司签订协议,向齐鲁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协议规定,华夏公司应在2016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6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税额44.2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2016年6月30日,华夏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A.224 B.260
C.234
D.2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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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