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且商品和原材料销售均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15年10月,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销售产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3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公司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回。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200万元。
(2)向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万元,市场售价为10万元。
(3)向乙公司转让某项软件3年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180万元并存入银行,且转让软件使用权期间不再提供后续服务。
(4)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20万元,已收取货款并存人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7万元。
(5)本月分配以前会计期间确认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益25万元。
(6)确认本月设备安装劳务收入。该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总收入为15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100万元,合同价款在前期签订合同后已全部收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截止到本月末,该劳务的累计完工进度为60%,前期已累计确认劳务收入60万元、劳务成本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小题(答题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下列业务中,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是( )。 A.销售产品
B.向本公司职工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
C.销售原材料
D.转让软件的使用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