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277.5万元;运输至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价税合计51.06万元。
(4)出租客货两用车,取得含税收入60.84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普通发票3.09万元。
(6)进口货车,成交价16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国内购进小汽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98.46万元,增值税12.8万元;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67万元,增值税0.6万元。
(8)购买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9.85万元,增值税1.28万元,其中60%赠送给客户,40%用于职工福利。
(已知:关税税率20%。)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6)计算进口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6月的进项税额。
(8)计算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6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0)计算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