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谢平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在为某上市公司验 资时提供虚假财务情况说明,帮助公司建立虚假财务会计账簿,导致投资者 因为虚假信息损失巨大,但其他合伙人对谢平的行为并不知情。现上述行为 经证监会查证属实,后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被撤销,谢平也被吊销执业资格。 则就该事件的处理而言,正确的是:( )
A.应当由所有合伙人对企业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谢平对企业未清偿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谢平个人财产不够清偿的,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D.谢平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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