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甜心有限公司由周某、吴某、郑某、王某、李某五名股东创立,各股东分期交付出资,以下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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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有限公司由周某、吴某、郑某、王某、李某五名股东创立,各股东分期交付出资,以下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周某以代人保管的一辆小汽车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
A.周某以代人保管的一辆小汽车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
A.周某以代人保管的一辆小汽车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
A.周某以代人保管的一辆小汽车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
B.甜心有限公司在吴某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免除吴某的出资义务
B.甜心有限公司在吴某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免除吴某的出资义务
B.甜心有限公司在吴某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免除吴某的出资义务
B.甜心有限公司在吴某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免除吴某的出资义务
C.郑某的出资义务可以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C.郑某的出资义务可以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C.郑某的出资义务可以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C.郑某的出资义务可以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D.李某的名字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不享有股东权,不能参与分红和表决

D.李某的名字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不享有股东权,不能参与分红和表决
D.李某的名字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不享有股东权,不能参与分红和表决
D.李某的名字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不享有股东权,不能参与分红和表决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宏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股东全部出资实缴到位。

宏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股东全部出资实缴到位。2017年6月,甲尚未出资,也不想继续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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