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8年6月5日,众森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众森公司”)依法取得拆迁人资格后与被拆迁人孟某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众森公司以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2号楼2单元402室予以补偿安置。7月10Et,众森公司将该套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以850万元出卖给不知情的曹某.双方约定1o月1013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曹某向众森公司交付了购房款300万元。8月5日,孟某发现此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孟某有权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B.曹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众森公司返还300万元及利息
C.曹某可以请求众森公司承担不超过600万元的赔偿责任
D.曹某可以众森公司存在欺诈为由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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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