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电:“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91—93题: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