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23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乙公司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甲、乙两家公司之间没有股权持股关系,但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和乙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夫妻。
(2)甲公司将在中国境内持股15%的丙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收入8000万元,该项股权的投资成本为4500万元。
(3)甲公司将某项商标权许可中国境内的乙公司使用,乙公司支付的含增值税商标权使用费为8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1:6.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理由。
(2)判断乙公司是否需要扣缴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预提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扣缴,计算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
(3)判断乙公司支付商标权使用费是否需要扣缴甲公司增值税和预提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扣缴,计算应扣缴的增值税和预提所得税税额。
(4)判断乙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备案并说明理由。
(5)请说明乙公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需要具备的资料有哪些。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