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年年初,甲、乙、丙三个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甲企业投入货币资金200万元,占50%;乙企业投入一项专利权,乙企业账面价值35万元,协议确定的投资价值为41.5万元,另投入原材料一批,投资作价58.5万元(其中包含增值税8.5万元),占25%;丙企业以设备作为投资,原来账面原值12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合同确定的投资作价为100万元,占25%。当年末,×公司实现净利润32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0万元。×公司收到乙企业投入资本的会计分录为( )。 A.借:无形资产——专利权350000
原材料585000
贷:实收资本935000
B.借:无形资产——专利权415000
原材料585000
贷:实收资本1000000
C.借:无形资产——专利权415000
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实收资本1000000
D.借:无形资产——专利权415000.
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实收资本1000000
E.借:无形资产——专利权415000
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实收资本500000
资本公积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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