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共用题干
张某与刘女士均为企业白领,2006年登记结婚。婚前两人约定每月各自从工资里拿出1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其余部分归各自所有。婚后两人居住在张某父母留给他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用每月的共同出资添置了部分家具。由于刘女士不能生育,一年后以夫妻名义领养一男孩。2015年因感情不和张某与刘女士协议离婚。根据案例回答43~46题。
A.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长年出差分居满两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共用题干
张某与刘女士均为企业白领,2006年登记结婚。婚前两人约定每月各自从工资里拿出1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其余部分归各自所有。婚后两人居住在张某父母留给他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用每月的共同出资添置了部分家具。由于刘女士不能生育,一年后以夫妻名义领养一男孩。2015年因感情不和张某与刘女士协议离婚。根据案例回答43~46题。
A.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长年出差分居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