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高某因申某向其借款未归还而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判决高某败诉。高某上诉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前,高某在书中发现了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判决高某胜诉。申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仍安排作出发回重审裁定的合议庭审理本案。关于本案,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是( )。
A.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作出判决 A.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作出判决
A.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作出判决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裁定发回重审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裁定发回重审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裁定发回重审
C.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借条
C.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借条
C.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借条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原合议庭审理二审案件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原合议庭审理二审案件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原合议庭审理二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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