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在2003年依其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计算出其会计利润为160万元,并以此为依据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在查对其账簿时发现该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有下列问题:(1)公司当年扣除的工资总额为120万元,但税务机关核定的公司计税工资总额只有110万元;(2)公司当年向银行借款200万元支付利息12万元,向其他企业取得同类同期借款20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10万元,该公司按银行利息标准扣除了利息12万元;(3)当年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公司将其全部计入利润;(4)按规定开支管理费用10万元;(5)购买小设备支付30万元,公司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将其扣除。根据有关规定,计算该公司在2002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缴的税款数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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