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京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与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化学制品厂经营合同,约定每年上交利润100万元。(2)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年利率5%;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500万元。(3)与某制药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制药公司的货物价值450万元。(4)与金属加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加工厂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0万元。(5)与丙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3年—2005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7)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共计20万元。(8)本年资本公积科目增加100万元,开立新增账簿6本。(9)与某公司签订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金额30万元,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金额100万元。(10)接受外国某银行优惠贷款200万美元并书立合同,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牌价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8.3,当月1日汇率为1:8.2。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1)的印花税;(2)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2)的印花税;(3)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3)的印花税;(4)计算易明化式股份有限公司业务(4)的印花税;(5)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5)的印花税;(6)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6)的印花税;(7)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7)的印花税;(8)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8)的印花税;(9)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9)的印花税;(10)计算易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10)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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