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71400元。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的物资完工后运回甲企业,并验收入库。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相关税费和入库的有关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