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王天与住所地在乙市C区的赵志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王天承租赵志位于乙市D区一套三居室住房,租金为10000元/月,租期三年。后因王天长期拖欠租金,赵志将王天诉至甲市A 区法院,要求其依约支付拖欠的房租及水电费共计5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主张自己从未拖欠房租,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A.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主张自己从未拖欠房租,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A.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主张自己从未拖欠房租,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B.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请求法院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B.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请求法院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B.如果在法院受理赵志的起诉后,王天请求法院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王天的主张构成反诉
C.如果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赵志向法院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用以证明当时约定的租金数额及租赁期限,则该合同属于书证、间接证据
C.如果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赵志向法院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用以证明当时约定的租金数额及租赁期限,则该合同属于书证、间接证据
C.如果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赵志向法院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用以证明当时约定的租金数额及租赁期限,则该合同属于书证、间接证据
D.甲市A区法院不应受理赵志的起诉
D.甲市A区法院不应受理赵志的起诉
D.甲市A区法院不应受理赵志的起诉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